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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物业服务年表彰批评通报

【作者:站点管理员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2-22 23:49:17  】

兰物组办字[2014]01号
兰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3年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有关情况的通报
市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质量,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5号),2013年在全市开展了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阶段性工作安排,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市区、街道物业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企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经研究决定,对下列10家物业企业、16个物业项目(小区)给予通报表彰,对22家物业企业予以黄牌警告,对1家物业企业予以资质降级,拟对22家物业企业做出吊销企业资质处理。
一、通报表彰
(一)对10家物业企业给予通报表彰:
对于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中,能够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阶段性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和“十项”专项整治等活动,认真落实企业托管的物业项目,综合管理明显规范,业主满意度明显提升,物业服务年活动成效显著的以下物业企业给予通报表彰。
        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城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仁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众成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国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庆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天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受到市级通报表彰的物业企业,2年内给予企业资质免检,在参与物业项目投标时评标总分上浮10%。
(二)对16个物业项目给予通报表彰:
        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岸公馆”、兰州上河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运小区”、兰州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凯地怡苑小区”、甘肃电力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珠家园”、兰州佳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佳庆小区”、甘肃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绣花园”、兰州黄河物业公司“安宁庭院”、兰州新城宝盈物业公司“金华苑”、兰州金东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雅新小区”、甘肃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业大厦”、甘肃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临小区”、甘肃时代丽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伟业”、兰州长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虹嘉园”、甘肃天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绿莹花园”、兰州安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润安小区”、兰州雁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罗马花园”。
        以上受到表彰的优秀物业项目,在2014年打造省、市级“示范小区”活动中,优先进行资格选拔。物业企业1年内给予企业资质免检。
二、黄牌警告
        对于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中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十项”专项整治等活动,工作中拖延应付,敷衍了事,物业托管项目(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效果不明显,业主投诉多,服务质量差的以下物业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兰州东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鸿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兰州迭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迪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兰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西华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通恒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新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长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万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华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晨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广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永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佳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林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顺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中润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鑫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受到黄牌警告的物业企业,2年内不得晋升企业资质,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得上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资质降级
        对于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中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十项”专项整治等活动的甘肃众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资质降级处理,经省住建厅同意,由二级资质降为三级资质。
四、吊销资质
        对于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中重视不够,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十项”专项整治等活动,不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不按规定制作和悬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各类公示牌,存在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不达标、管理混乱、业主投诉多、拒不参加年检的以下物业企业拟给予吊销企业资质处理。
        甘肃嘉禾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兴安物业管理部、兰州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祥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万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井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西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兰州益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伟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真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博爱物业有限公司、兰州恒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金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德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晟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荣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兰州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希望受到表彰的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巩固成果、做好物业小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他企业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充分认清自身差距,举一反三,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解业主之所忧,共同致力于全市物业行业提质升级。同时,各物业企业要在总结经验、巩固物业管理服务年各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扎实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确保物业小区卫生整治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服务优良、环境优美、秩序安全、和谐融洽的服务标准来取得业主的信赖和认可。
兰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代章)
2014年6月5日

送:严志坚副市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秘书八处,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发: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兰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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